根据组委会研究决定,入选团队交通差旅补助方式如下:
1、组委会将从每组人民币3.5万拍摄经费中抽取2000元人民币作为所有入选团队的外地赴象山的交通差旅补助费用,500公里以上的团队,组委会将追加2000元补贴,也就是总额为4000元补贴;
2、报销方式具体如下:
(1)补助内容以交通票据为准;
(2)行程在500公里以内的(包含500公里)团队,每组交通费用补助上限为人民币2000元。交通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凭票据实报实销;交通费用超过2000元的,以上限为准;
(3)行程在500公里以上的团队,每组交通费用补助上限为人民币4000元。交通费用4000元以内的,凭票据实报实销;交通费用超过4000元的,以上限为准;
4、交通补助在团队影片拍摄完毕离开拍摄地的时候以现金的方式发放到导演手中;
特此声明
2010年5月31日
组委会拥有以上声明的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