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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机

2015-6-15 09:51| 发布者: 十本入| 查看: 727| 评论: 0

摘要: 两位躲在宿舍的大学生路宏和金赢在涮火锅,他们一边吃,一边极其认真地探讨发生在数月前的一天的一个异常无聊的问题:火机究竟揣在那边的裤兜里。在他们貌似严谨又冗长的追忆与推理中,描画出一幅日常的校园生活,一 ...

故事简介:

两位躲在宿舍的大学生路宏和金赢在涮火锅,他们一边吃,一边极其认真地探讨发生在数月前的一天的一个异常无聊的问题:火机究竟揣在那边的裤兜里。在他们貌似严谨又冗长的追忆与推理中,描画出一幅日常的校园生活,一位他们遥不可及却无限渴望的女性形象乐珊渐渐成为主角,他们津津乐道,意兴阑珊,无限渴望,而后又为自己的卑微、猥琐、失败、赢得不了女人青睐的人生而怒火中烧。但他们终究“胜利”了,露出了惬意的笑容,因为他们吃的是……

(起篇:场景描述)

“事实,我们需要的是事实,事实是通往真相的唯一途径。只有敲打事实,让每一个事实都经过仔细的辨析与确认,让每一个细微的关节都禁得住拷问与质疑,这样才能形成由无数的事实关联在一起所构成的完整的真相。我们对困难已经有足够的认识了,是的,恢复或重现事实被认为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们不可避免地受到视角与记忆的局限,也受利益和偏见的左右。当然,我们对‘重现事实’这句口号中包含的危险有足够的警惕和认识,但我们终究还是需要一个答案,纵使这个答案有许多瑕疵,注定会有许多不可完全排除的错误,不可估量的危险,不过至少它的存在给了我们一个说法,一个选择,一个暂缓疑虑的借口。是的,我们还是需要一个答案,一个真相,这个真相只能通过事实来获得,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在人类可能的最大限度上获得一个个经受推敲的事实。首要的一个法则就是:不要丢掉任何一个细节……”

路宏发表了一番演讲后将烟按灭,矿泉水瓶做的烟缸里插满了烟头,活像刺猬;他抬手把两片浅蓝色窗帘往一起拉了拉,谁知用力过猛,牵住窗帘的细铁丝颤了半天,抖下的灰引来一记肆无忌惮的喷嚏。

“刚把调好的料下去,就被你喷个结实!”

金赢故意摆出一副丧气的表情,撇了撇嘴。

这个浑圆得像只皮球的男人正搅动电锅里的水,一锅清水转眼间变成了咖啡色,葱花和香菜浮了上来;他习惯性地抹了抹脸上的汗,抬头看了眼路宏,又专心致志地操纵起汤勺。

路宏抱起肩膀,歪着头仔细端详,忽然觉得摆在眼前的这幅画颇为滑稽:枯干单薄的小马扎被那一坨臃肿肥腻的屁股全然压牢,发出吱呀的呻吟。金赢手中的汤勺足有一只手掌大,面前配合他那硕大身形的应是脸盆大小的锅子才是,实际上却伸在比洗腚盆还小两圈的电锅里。电锅下部甩出去的电线破烂不堪,插头更破了相,漏电是迟早的。

路宏干笑了两声,摸了摸下巴,小心翼翼地绕过插排,蹲在一边,凑上去,把筷子放进口中使劲嘬了嘬,然后在锅里卖力地搅了三圈:“还不是一样?都是口水嘛……”

肉很嫩,只是刀不够快,剌下来的稍厚,用筷子夹着放在锅里涮两个来回捞上来也能变了颜色。

金赢本就爱吃带血纹的,一手刀,一手箸,一边割,一边涮,忙不迭地往嘴里填,活像全速开动了的生产线,不消半刻就脱了毛衣,衬衣在后背湿了一个椭圆。路宏则喜欢切成块状,排在水里煮,煮得差不多了,才一齐捞到碗里沾酱油,于是不像金赢那样忙得热火朝天,也便多抽了不少烟。

在金赢的建议下,路宏犹豫了一下,还是起身开了门,先前憋在屋内的烟气一下子扑出去,黑洞洞的走廊徘徊着的冰冷空气冲淡了几分血腥味。金赢用力咳了两声,走廊的感应灯亮起来,借了这道光,算是让他找到了藏在桌底下的那只拖鞋。

先前屋里只是点了两根蜡烛,使他俩不至于把筷子插在鼻孔里,欢腾的电锅已独占了五百瓦的最高配额,若不一留神开了灯,肯定会马上跳闸;要想再得到电,就得耐心等待十分钟后自动恢复。一开始,路宏还很担心会突然断电,电锅电压不稳,如同行走在颤巍巍的钢索上一样,随时都会坠入深渊,倘若一下子烧坏了保险丝,恐怕这一夜就只能在黑暗中度过了。

不过,今天果然是幸运日,意料之外的事一件都没有发生,就是意料之中的种种危险也未光临。出奇的平安如意。两听啤酒下肚,路宏的脸红润起来,用刀剌了五块肉,扔在锅里,压住了跳跃的沸水花;他把刀像扔飞镖似的插在生肉里,掏出两根烟,把一根递到金赢眼前。

(回忆1:偶遇红裙女生)

“大头,接着刚才说的,我们回忆到了午后。”不觉间,皱纹爬上路宏的眉头,他的神情忽然变得严肃。

“是啊……到了11号的午后,我感到挺神奇的,两个月之前的事情我们居然还记得那么清楚。我可没有记日记的爱好,每天都是一个样子,没什么可记的。”金赢被路宏拉了一把,才好容易从小马扎上起身,不用去看,屁股上肯定被皮条勒出来几道痕迹。他一手夹着烟,一手不停地搓着屁股。

“我的日记只是流水账而已。上午上了什么课,中午吃了什么,下午上了什么课,晚上吃什么,晚上上了什么课,夜里吃了什么……我也没想到就这个流水账也能成为线索。”路宏比划了一阵,狠狠吸了一口烟,“到了午后吃完午饭我们朝外走,你到食堂的超市买了一盒爽身粉……不要丢了任何一个细节。”

“我是买了盒爽身粉,没错。那盒爽身粉我现在还没用完,夏天我用得勤,一天得抹好几次,入了秋就好了。要是天天都吃火锅的话,我还得用得勤。”金赢说着,用手往裤裆里摸了一把,掏出手来闻了闻,然后把手掌摊出去,“你看,沟里全湿了,今天还得抹。”

虽然坐得离金赢不近,路宏还是下意识地把头往边上躲了躲:“好了,大头。你确定在买爽身粉时火机还在你的左裤兜里?”

“我可以确定,我钱包一直放右裤兜里。这个裤子兜小,我钱包大,只能放个钱包,装不下别的。”金赢比量了一下裤子。那是一件黑色的运动裤,平常他很喜欢穿这种宽松的裤子,自11号后便收在了柜子里,也没有洗,今天才无意间掏了出来,当睡裤穿。

路宏探头借着蜡烛去看,果然如此,于是点了点头:“那么,可以确定到买完爽身粉为止,火机还在左裤兜里。买完爽身粉,我们出了食堂。我记得给了你一根中南海。”

“牌子我记不清了。反正吃完饭,我们总要来一根,一般都是你给我。”金赢舒舒服服地吐了口烟,一派怡然自得的样子。

“而且一般也都是我给你点上,火机连着烟一块儿掏出来。”路宏补充了一句。

“是啊,你喜欢把火机放在烟盒里。”

“等等!”路宏突然把身子坐正,一只手抬起来,停在半空,眼睛直了两秒,嘴角露出笑意,一字一字地缓缓说:“不是!出了食堂后不是我给你点的烟,而是你给我点的。你再想想!”

“这个……我记不清了。”金赢用汤勺把锅里的肉捞起来,吹了吹,“要是我在食堂前接了你的烟,却给你点火,肯定有别的原因……”

路宏用手拍了拍太阳穴:“是的,大头,的确有别的原因。我没给你点烟,是因为我给你烟后看见了我一个高中同学。我记得不?一个穿红色裙子的女孩,学金融的。”

“红色裙子?”

“没错!你回寝室后还评价她有生男之相呢。”

金赢翻着白眼嚼着肉寻思了半天,猛然一拍大腿:“我想起来了!对,对,红色裙子,地阁丰厚,耳有垂珠。我当时是说她有生男之相来着。”

“是的,正是这个人的出现让我没掏火机。我记得寒暄几句后就走了,忘了留电话。其实在高中时我跟她也没什么交情,没说过几句话,谈不上了解,但那时候她却时常出现在我梦里,一度是我的幻想对象。毕业时根本没问她去处,不想那天在食堂前碰上了。”路宏用小刀把骨头上的肉剃到锅里,削得又宽又薄。

“一开始你还装得挺自然,一转面就变失魂了,一路语无伦次。”金赢完全想起了那位一闪而过的红裙女孩,但若让他打分,只能给出七十。胯骨较宽,眼睛类似丹凤的一条缝,怕是最明显的缺陷,比起他们二人一直都很钟情的同班同学乐姗单从容貌上看绝对是相形见拙的。“跟那个红裙子道别后,你就含着烟梦游似的一直没燃。”

“我含着烟,唾液把烟给含了两半儿,你还说我浪费,给我了一根老巴夺,给我燃了。”路宏陷在回忆里,从表情上看似乎对红裙子还恋恋不舍,但他只沉吟了一会儿,随即抖擞起了精神,“你给我燃了烟,然后把火机放在哪里了呢?我印象不深了,按照一般的情形,你应该是揣回到左边裤兜里了……”

金赢笑着摇了摇头,好像就等着路宏说出这话:“这次轮到你根据思维惯性或是‘常理’来对关键的环节进行推理了。但你说的只是猜测,不是事实。”话一出口,路宏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看来完全从红裙子中拔了出来。

金赢看了一眼路宏,用筷子从锅里插了一块肉放到路宏碗中。

(回忆2:因乐珊而起的冲突)

同寝三年,几乎朝夕相处,金赢熟悉眼前这人的所有秉性,同时自己也能被这人一眼看穿,即便如此,却没有令他丝毫不安,相反,对方的所有反应都符合预期才最让人舒服。其实,这不仅意味着金赢热恋乐姗并非秘密,也意味着路宏对乐姗动的心思终究逃不过金赢的眼睛。在这当口路宏主动拿起剔骨刀剌肉是为了掩饰尴尬,金赢清楚自己现在应该把回忆起来的事实和盘托出了。

“给你点完火,我一直把火机握在手心里,两手空空时,我爱摆弄点什么。然后,你开始给我讲跟红裙子的那点故事,我一边走一边听,一边在手里转火机。”

“我想起来了,走到三教门前我们碰到庄志伟了。他朝我借火,是你给他燃了,动作很快,如果你揣在裤兜里的话,不会那么快。”

“庄志伟的借火其实是挑衅。”金赢揪起嘴唇上一块干裂的皮,但丝毫没影响他的分析,“他踢球时已经给了你一个下马威了。庄志伟的攻击性极强,全系都知道他追乐姗有段日子了,你却在那当口约乐姗吃饭。”

路宏不以为然,反驳道:“大头,从你刚才的描述来看,我跟庄志伟是情敌的关系,但这不是事实。所谓‘约乐姗吃饭’,是我在食堂碰到乐姗的,她在社团策划一个活动正好我能帮上忙,于是就坐下来谈了,是边吃边谈的。”

“但你事后跟我反复讲的只是你发现了乐姗的脖子上长了个瘊子。”金赢把两手摊开,“我不好说你在食堂与乐姗吃饭这只是个意外。”

“好吧,我承认我的动机没那么单纯,只能说我比较倒霉,在庄志伟追乐姗正热时被他当成了头号假想敌。不过11号那天我跟他还没接上火,你给他点了烟,他只看了我一眼,看来那时还不屑与我正面交锋。”路宏边说边下意识地摸了摸左眼,一个月后他与庄志伟的发生了一次肉体冲突,虽然只是挥了几下拳就被众人拉开了,但路宏的眼眶还是青了一周才消。

路宏瞅了眼金赢,继续说:“我只在抽烟时拿火机。再拿出来时,是那天在试验室上课点酒精灯的时候。我不去点乐姗的酒精灯,你也会去点,要么庄志伟去点。我敢打赌,当时在试验室的男生都希望去点那盏乐姗的酒精灯,只不过我手中恰好有火机,而且离乐姗比较近……”

金赢哈哈大笑,惹得走廊里的感应灯亮了起来。路宏马上竖起食指放在嘴唇边,起身关了门,屋子里只剩两根蜡烛的光亮,虽然仅能照巴掌大的一块地方,但已足够了。金赢眯起眼睛,嘴角浮现出一种笑意:“我得提醒你,现在我们要探讨的是事实,事实最后构成真相,每一个细节都不能忽略或丢弃。我所观察到的事实是你为乐姗点酒精灯的火机是从我裤兜,右裤兜里掏出去的。进教室前排队选试验台时,你一直跟在乐姗和她寝室另三人的身后,尽管你始终显出若无其事的模样。”

“是的,你说的没错。”路宏耸了耸肩,舔了舔筷子,“可能是我无意的,也可能是我有意的,无论动机究竟是什么,我的确离乐姗很近,而且还帮她点了酒精灯。火机在试验室期间一直在我手上,这倒是没错的……”

“你又落下了一个细节。”金赢打断了路宏,“庄志伟抢了火机,说是借用,但火药味十足。”

“我承认,我不想提到庄志伟。”路宏把脊梁靠在椅背上,揉了揉眼睛,“这的确是我视角的局限。我内心里不想提,于是在回忆中便删除了有关他的情节。是的,他抢了火机,趁我没注意。他说了几句挑衅的话,估计是想让乐姗听见,不过乐姗低头在弄烧杯,根本没有反应。她当然是故意装作没听见的。庄志伟抢了火机,但也没派上什么用场——除了最后他把火机扔回来,砸到了我的肩膀。”

“砸到你肩膀后,火机弹到了一只试管上。没有碰坏试管,但声音引了乐姗回头。从这个细节上看,她其实一直关注你们之间发生的冲突。火机扔回来后,你就一直拿着,在试验课快结束时,你又帮乐姗点了一次酒精灯。”金赢停下来,等路宏的回应。

谈起庄志伟,路宏的脸色变得很难看:“那一个动作用意很明显。在庄志伟的世界观里可以解释成挑衅,他对所谓挑衅,一定还以颜色,这是他的逻辑。我当时就预料到这一点了,我并不想陷入与庄志伟的纠葛之中,但我还是忍不住去挑衅他。火机在下课后我就放到你左裤兜里去了,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

“是的,因为下课前吴三把管我借的一页划考试重点的资料还了回来,我把那页纸折了折放在右裤兜了。之后,在离开试验台时,你把火机塞到我左裤兜里了。刚放完,庄志伟故意撞了你一下,直接到乐姗跟前问她试验做得怎么样。”

(回忆3:围绕乐珊的回忆)

“你记得很准确。”路宏搔了搔头发,“离开试验楼之前庄志伟说了有关试验的很多事情,然后挑明了约乐姗一起去看晚上的辩论会。虽然乐姗当时答应了,但我觉得她并不情愿。这是我的感觉。出了试验楼,乐姗与庄志伟就往逸夫楼走了,我们回了寝室。路上抽了两根烟。”

“是我给你的第一根烟,给你燃了。我们一路上都没提庄志伟,倒是说了不少有关乐姗的传闻。我印象最深的是你说林五在寝室里对着电脑上乐姗的照片手淫的事情。当时知道这事情的班里男生像商量好似的不会跟别人直说,而是故意神秘兮兮的,点到为止,让听者莫名其妙,不得要领。”金赢忍不住笑了几声,锅里的水又沸腾起来,他把削好的肉片轻轻放了进去。

“对,在回寝室的路上,我把那事给你说破了,你笑得走不动,坐在马路牙子上呆了好一阵子。其实,林五他们寝室的四个人对乐姗都心怀不轨,与林五隔床的崔七电脑桌面始终都是乐姗的照片。自从班级建了校友录,乐姗传到班级相册里的照片就流入到班上男生的电脑收藏里去了。据说胡四那里有大一时班里春游时他拍的十几张乐姗的照片,不过除了崔七看过其中的三张之外,其余的都是胡四个人从不示人的收藏。”路宏顿了顿,捞了片肉放在嘴里,接着说,“至于那位韩二,据说收藏了乐姗的两根头发,也有说他偷了乐姗的乳罩,不过不大可信。不管怎样,那些都是传言,真正坐实的就是林五的手淫,谁叫他忘了锁门?而且还么投入呢……”

金赢憋不住大笑了一阵,气力十足,隔着一扇薄门再次将走廊里的感应灯唤醒:“我一想到那场面就感到滑稽。之前,你也暗示过我几次,我虽然往那方面想了,但总觉得不大可能被抓个现行。”说罢,故意压低了声音,“不过,我估计我们班的男生对乐姗都做过类似的事情……”

路宏轻轻一笑,不置可否,他摸了摸剌下来的一条肉:“我给你讲完林五,咱俩垫着背包坐在马路牙子上抽了根烟,还说起外系的一个男生堵在教室门口给乐姗鲜花那事。说的时候,你一直用手玩火机,起身后你把火机揣回了左裤兜,然后我们回到了寝室……”

“等一下。”金赢把口中的啤酒咽下了肚,连忙摆了摆手,“你忘了,我们起身后看见了方佳,就是跟乐姗一个寝室的那个又小又瘦的女孩。她管我借了那页资料……”

路宏点点头,像是自言自语似的:“方佳……倒真是有人为了接近乐姗讨好过她。这样,你的右裤兜就空了。那么,你把火机放在哪边了呢?”

“我忘了……不过,我记得我们出来去食堂吃完晚饭去学理楼时,抽了一根烟。走到学理楼前时还没抽完,碰到看门的大爷在门口溜达。你那天没带学生证,于是就递上去一根烟。大爷没接,掏了自己的烟,我就给他点上了。然后,我把火机放在了右裤兜。”金赢把空啤酒罐捏扁了,扔了一旁。

“你如何确定火机那时就放在你的右裤兜里了呢?”路宏追问道。

“很简单,我们在学理楼里没有抽烟。旁听辩论赛时,你看到我右裤兜处显出火机的形状,长长一条,说它就像是我膨大右摆的阴茎。”金赢舒舒服服地打了个酒嗝,补充道,“胖人坐着的时候裤子通常会绷得很紧,像我穿的这件运动裤弹性就很好,绷紧后完全能成显出兜里东西的形状。”

“我记得我当时开的这个玩笑。我还说那根阴茎是因为乐姗而勃起的。我们坐的位置离乐姗有两排座位,从后面看,她的脖子曲线很美。”说着,路宏叹了口气,“然后,就不能不提坐在乐姗旁边的那个庄志伟了。他的心思显然不在辩论会上,把头靠向乐姗那边,借说话的机会,故意把脸凑得很近。”

“坐在我旁边的三个男生一直在耳语谈乐姗。其中一个男生还在谈论中把手伸到裤兜里去了,最后差点达到高潮。”金赢抠了抠耳朵,“但他们并不知道乐姗的名字,也议论了一番庄志伟。”

“这个你可没跟我说过。”路宏替金赢开了听啤酒,递了过去,“他们对乐姗的看法我能猜个八九,对庄志伟的议论我很好奇。”

金赢接了啤酒,喝了一大口,用手指揩了揩鬓角上的汗:“说起来,你会感到失望。”金赢哈了口气,“他们说庄志伟跟乐姗很配。”

“我没有失望。他们本来就很配。”路宏打断了金赢,摇了摇头,“无论从相貌、身高、家境、爱好……就是在性格上,其实他们也有很相似的地方。女性的攻击性跟男性的攻击性表现方式很不同,不过在本质上都是攻击性的一种。”

(真相逐渐清晰)

“你是说乐姗有攻击性?”金赢抬起了眼睛,“我一直以为她是个温顺的动物。你这样判断的根据是什么?”

“理由很简单。”路宏从容地捏憋了啤酒罐,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指了指地面,“今天她来这个寝室的行为本身就是证据。”

“怎么讲?”金赢活动了一下屁股,小马扎发出吱呀一声响。

“她完全可以无视我的存在,她跟庄志伟确立关系这事根本不用对我说明。”路宏摆出一副论辩的姿态,情绪忽然激动起来,“她绝不会安心独自享用与某一人的爱情!她需要仰慕者、奉献者、牺牲者、殉道者。她需要有人为她朝思暮想、痛不欲生,甚至堕落、癫狂、死亡!她需要男人的精液和血液来滋养,来证明她无与伦比的美貌!”路宏歇口气,吞了口唾沫接着说,“她在这个学校里要寻找的是两类男人,一类是受她恩赐的男人,高大、精壮,同她一样引人侧目,却只能随其左右,供其驱使,这个男人是庄志伟。另一类是可怜虫、猥琐鬼,被这个世界所遗弃、鄙视的永世的失败者,他甘之若饴于她不经意的一瞥,或者眨一眨眼,时刻准备着为博她一笑而粉身碎骨!你!我!”路宏指了指,“就是被她选中的这一类人!”

金赢又笑了起来,笑出了眼泪:“我知道,这样的说法在这时候出现真是恰到好处。放心吧,既然已经如此了,我没后悔。”他抹光了眼泪,欢快地说,“不过我得承认,我就是那一类可怜虫、猥琐鬼!你也是,也是!”

二人击掌相庆,火锅宴达到高潮。路宏隐隐地预感到答案就要自动浮出水面了,因为11号那天的所有细节都被一一还原变成一个个事实,一个个事实就快要组合成为一个真相了。“是啊,我们都是可怜虫、猥琐鬼,没心思看辩论会,看了一整晚乐姗。11号晚上出了学理楼时,火机在你的右裤兜。乐姗跟庄志伟是在乐姗宿舍楼下分开的,我们在夜色的掩护下跟踪了一路……好吧,不说跟踪这个词,那条路的确也是我们回寝的必经之路。庄志伟在与乐姗走路时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只是过一个路口,看到迎面来的车,护了护乐姗。这一动作的象征意味大于实质作用。”

“那车我印象挺深,牌号连着四个八。”金赢伸手摆出一个“八”字,“车过去后,你给我了一根烟。不过用的是你的火机。”

“没错。你的火机还在右裤兜里没拿出去。”路宏点了点头,“回到寝室,我们一共又抽了两根。不过没用那个揣在右裤兜里的火机。”

“是啊,我回来就把裤子脱了,扔在椅子上,去擦爽身粉了。学理楼的那间教室太热了,通风不好,害得我出了不少汗。”金赢加快了语速,他也意识到最关键的事实快要来临了,“熄灯前,我把这条黑色运动裤扔在衣柜里了,火机没有拿出来,从哪儿之后再也没穿过,也没碰过,直到今天上午才拿出来穿了。”

“你确定,上午穿上这条运动裤后你没有把裤兜里的火机拿出来?”路宏把头伸过去,神情严肃。

“我确定。跟乐姗做完后,我确实抽了根烟,但不是用的裤兜里的火机。”金赢的语气异常确定。这也难怪,他们现在回忆的就是刚发生不久之前的事实。

路宏站起身来,在地上踱了几步,停下来,慢悠悠地说:“事实在此处出现了问题,也许是最后一个问题,但足以致命。我们刚才回忆了两个月前,也就是1111号从早晨到晚上那只黑色假zippo火机的所有变迁过程。我们得出这样两个事实。”路宏伸出一根手指,“一,11号晚间,你收起黑色运动裤时火机就在右裤兜。”路宏又伸出一根手指,“二,黑色运动裤在二个月间从未被动过,于是火机也一直在右裤兜里。今天上午你穿这件黑色运动裤时,也根本没有动裤兜里的火机。换句话说,事实还原到这里,火机应该在你现在穿着的这件黑色运动裤的右裤兜里。”

“是的。这两点确凿无疑。”金赢跟住路宏的思路,坚定地点了点头。

“但是。”路宏一手按在爬上铺用的梯子上,紧锁眉宇,“但是,为什么火机现在在你的左裤兜里?!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我们重现的事实在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

“从所有的事实得出的应该的真相,的确是火机应该在右裤兜里。”金赢叹了口气,“可是,当下才是最大的事实,火机的确在左裤兜里。”金赢把手伸到左裤兜里,把火机掏出来,晃了晃,又放了回去,“一定是在哪里出了问题……”

(尾声:真相)

寝室陷到了一片骇人的沉静之中。路宏背对着窗户,慢慢坐了下去,他仿佛能听到雪花敲打窗框发出的声响。他揉了揉睛明穴,扭动了一下脖颈。走廊里的感应灯又沉沉睡去了,屋子里仅有那两根快燃尽了的蜡烛。说来奇怪,路宏察觉到愈烧到最后,蜡的火苗便愈旺盛,这既可以解读成垂死的挣扎,也可以视为末日的狂欢。他看了眼金赢,他思考时的模样可以用憨态可掬来形容,小马扎在他屁股底下已经呻吟一晚了,现在还不知疲倦。

路宏扫了一眼这一方凌乱不堪的寝室,忽然心生感慨。他对这里的每一件东西的来历都了如指掌。摆在书架上的两排煞有介事的教科书,是刚开学时领回来的。两盘从未启封的四级听力磁带是上学期逛书店时忽然心血来潮的结果。停在脸盆旁边的粉红色暖壶,是在水房里偷的,反正无论何时在开水房里都会摆着一地密麻麻的暖壶。贴在床头那张海报上的张柏芝露出灿烂的笑容,不知道她在笑什么,也许是在笑上个月他没抗住摆摊的那个女孩的招揽。金赢屁股底下坐着的小马扎,是他前年返校没买到坐票在车站前的一个摆摊的老太太那儿买的。至于今晚没闲下一刻的那只小电锅,则是刚来到这所学校时在门口那家专卖违章电器的小店里花了三十块钱买的。它逃过了无数次检查,如今让肚里盛着的汤又开心地沸腾起来。他又低头看了看电锅旁边躺着的乐姗,她还是那么美。路宏蹲下身,把她的头扶正,仔细端详了一番。他拿起小刀,剜掉了她脖子上长的那颗瘊子。于是,乐姗变成了真正完美的人,在她周身上下的每一处肌肤上都寻不到一丝破绽。

终于把乐姗的一整只胳膊吃完了。路宏却感到晚宴才刚刚开始,肚子里好像还是空空如也。大概金赢的感觉也差不多,他薄薄地切了一块乳房上的肉,扔在锅里。肉翻滚着散发出阵阵香味。

在剜掉瘊子的一瞬,路宏忽然灵光一现,目光迅速盯住金赢。金赢起先没大在意,按部就班地一块块切,一块块涮,察觉路宏好半天没动静,才抬起头看了一眼。四目相视,路宏猛然大笑起来,兴奋异常,手舞足蹈,上前拉住金赢,大叫:“我知道真相了!我知道真相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知道了?”

“我知道真相了!”路宏掩饰不住的得意之情涌上额头,从他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里渗出来,但他竭力稳住心神,设计了如下修辞:

“是的,我知道真相了。我们之前考证出来的事实一点都没错,火机的确一直在你的右裤兜里,从你放进去,到拿出来,再到今天穿在身上,火机一直都在你的右裤兜里。”

“可现在火机真的在我左裤兜里啊!”

路宏等了半天,才等到金赢的这句话。路宏听见金赢这样问,看着他无辜的眼神和从左裤兜里掏出来的火机,终于松了口气。然后,路宏把今晚所酝酿起来的巨大快感都释放在以下的这句话中:

“火机就在你右裤兜里,因为大头,你今天穿反了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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